接案 vs. 開公司 決策分析儀表板
從個人感受到財務實務的全方位評估報告
身分轉換的本質差異
此區塊整理了從「個人接案者」轉變為「公司負責人」時,在心態、法律責任與商業認知上的根本區別。這不僅是稅務問題,更是商業模式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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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接案 / 自由工作者
勞務所得- ● 收付方式: 現金、個人帳戶轉帳,彈性極高。
- ● 客戶觀感: 視為「個人」或「外包幫手」,容易被殺價或視為臨時人力。
- ● 法律責任: 無限清償責任(個人財產與債務掛鉤)。
- ● 自由度: 100% 掌控時間,無員工管理壓力,但容易感到孤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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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立公司 / 負責人
營利事業- ● 收付方式: 嚴格透過公司戶,需開立發票,資金挪用需作帳。
- ● 客戶觀感: B2B 合作門票,具備規模感與穩定性,較易談高價專案。
- ● 法律責任: 有限責任(以出資額為限,主要指有限公司)。
- ● 自由度: 被行政、稅務、人事綁架,但擁有建立「系統」的自由。
